青岛并购律师网站logo

律师咨询电话:13526717677

破产清算

青岛公司律师讲解-公司清算小知识

来源:青岛并购律师网时间:2024-06-04 15:14:03

  一、公司清算期间,公司还算存在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二、清算组清算完毕后公司应该怎么办?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什么时候开始清算?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四、清算组清算完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怎么办?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五、外资企业清算,需要到海关办理的是什么手续?

  涉及到的事宜为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供海关的完税证明。持审批机关关于企业解散清算的批复文件到原外资企业主管海关的企业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完税证明手续,如涉及在投资总额内进口且尚在海关监管期内减免税设备的,还需到关税科或综合科办理免税设备的结转或补税手续。

相关推荐:

公司破产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司在破产清算之后,对员工是怎么补偿的?
债权人、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的事由主要有哪些?
公司清算组需要备案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哪些?
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分别都是由哪些法院管辖的?
如何确定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尚未注销的企业法人清偿债务的法定程序--公司破产清算案例解析
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及流程是怎么样的(二)
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及流程是怎么样的(一)
青岛并购律师照片

联系律师

青岛并购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526717677

执业证号:1140120xxxxxx0372

执业律所:山东xx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山东青岛市xx区xx路xx大厦x座x层

法律专长:公司治理与并购

在线咨询

律师微信

律师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