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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

关于公司合并,你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有这些(一)

来源:青岛并购律师网时间:2020-03-16 10:41:07

  一、公司吞并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吞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缔结吞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则,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吞并为一个公司的法令行为。

  公司吞并具有以下几个法令特征:

  1、公司吞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令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缔结有吞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吞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吞并与否及吞并的方法彻底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吞并是一种毋须通过闭幕、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公司吞并能够在不进行清算的前提下改动公司的存在、产业结构和股权结构等。

  二、企业吞并的标准

  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财物管理局《关于企业吞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吞并办法)第1条规则:“本办法所称企业吞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掉法人资格或改动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法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吞并,不属本办法标准。”

  1、吞并办法中规则的吞并方法

  吞并办法第4条规则,企业吞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承当债款式,即在财物与债款等价的情况下,吞并方以承当被吞并方债款为条件接纳其财物。(二)购买式,即吞并方出资购买被吞并方企业的财物。(三)吸收股份式,即被吞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吞并企业的净财物作为股金投入吞并方,成为吞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四)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吞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则的吞并方法

  公司法第184条规则,公司吞并能够采纳吸收吞并和新设吞并两种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规则的吞并方法

  证券法第78条规则,上市公司能够采纳要约收买或者协议收买两种吞并方式。

  由此可见,在我国法上,公司吞并是企业吞并的一种方法。

  如前所述,公司吞并能够分吸收吞并和新设吞并两种方法。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第2款,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吞并,被吸收的公司闭幕。二个以上公司吞并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吞并,吞并各方闭幕。

  一起,公司吞并与不同于公司财物的收买。从法令性质上看,公司吞并的实质是公司品格的吞并;而财物收买的性质是财物生意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品格。公司吞并也不同于公司股权收买。公司吞并实质上是公司品格的吞并;而股权收买的实质是股权的生意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品格。从实质上讲,股权收买和财物收买都是生意行为,而非公司吞并的实质---公司品格的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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